到了2016年8月7日,工程经如家养老中心负责人验收调试合格,并且很快投入了使用。然而,款项的支付却并不顺利。截止至起诉之日,如家养老中心仅仅支付了15000元,还有37800元的工程款未结清。这对于淮安XX公司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资金缺口,影响着公司的资金流转和后续业务开展。
原来,如家养老中心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郑X,该企业于2015年10月23日成立,却在2017年2月17日经核准注销。这使得淮安XX公司追讨工程款变得困难重重。面对这种困境,淮安XX公司决定寻求法律帮助,他们找到了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的章凯律师。
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多年,章凯律师见过太多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他深知这类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案件的走向。接到委托后,章凯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仔细查阅相关合同、工商登记等证据材料。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明确了如家养老中心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在注销后未清偿的债务应由投资人郑X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同时,他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案件的诉讼程序做好准备。
在法庭上,章凯律师注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擅长梳理复杂案情,精准提炼对己方有利的法律要点。他清晰有力地阐述了淮安XX公司与如家养老中心的承揽合同关系,以及郑X作为投资人应承担的责任。而被告郑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郑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淮安XX公司工程款人民币37800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45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345元,也由被告郑X负担。
事后,淮安XX公司的负责人回忆起这次经历,对章凯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印象深刻。章凯律师始终坚信“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以扎实的专业功底、娴熟的实务技能和真诚的执业态度,为委托人排忧解难、守护权益。每一起委托背后,都是一个企业的切身关切,章凯律师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当事人的信任,是我执业的动力”这一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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