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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委托合同纠纷,明确多方责任主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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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31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晨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88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60120221046790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946691891
代表案例:48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朱晨阳律师(电话:19946691891),辽宁大连人,中共党员,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现执业于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海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曾就职于国企从事多年相关工作。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房屋买卖、房屋权属、土地纠纷、案外人异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债权债务、追偿权等)、婚姻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熟稔海南省法院处理案件流程。 曾承办大量疑难复杂的民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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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回迁房委托合同纠纷中,原告与被告签订《委托合同》后,被告未按约办理更名手续及退还意向金和违约金。朱晨阳律师接受委托后,竭力主张多方作为被告主体承担责任。最终,原告诉请全部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支持。
回迁房委托合同纠纷,明确多方责任主体诉讼

2022年,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回迁房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正在审理。当法官询问被告为何未按约定退还意向金违约金时,被告方试图以各种理由推诿责任。坐在原告席的朱晨阳律师表情镇定,有条不紊地拿出相关证据,准备展开有力反驳。

这起案件中,2021年X月XX日,原告经朋友介绍与被告1签订《委托合同》,委托被告1作为居间人购买位于海口市江东新XXxxx棚改回迁房屋并办理更名手续,当日原告向被告2个人账户转账10万元意向金。之后双方又重新签订《委托合同》,延长委托期限至2022年X月XX日,并约定若被告1未在期限内办理更名手续,应于2022年X月XX日一次性退还20万元意向金及2万元违约金。然而,委托期限届满后,被告1既未办理更名手续,也未退还款项。

朱晨阳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海南大学,是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高级主办律师,深耕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接案后,朱晨阳律师仔细研究案件,发现这类通过签订合同购买政策性房屋、回迁房屋的案件近年来高发。为帮助委托人实际取回款项,他竭力主张多方作为被告主体来承担责任。他收集整理了两份《委托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明确各被告的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方提出各种辩解,但朱晨阳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一一进行反驳。最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请。

在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朱晨阳律师依然保持着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另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他同样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他会在办公室里反复查看事故现场照片、分析责任认定报告,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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