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的原告A是从事五金机电销售的个体工商户,被告A公司是被告B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B是唯一股东。原告A和被告A公司签订了《货款月结合同》,约定由原告A向被告A公司供应五金材料,按月结算货款,还约定了逾期付款要承担违约金,以及支付守约方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
供货结束后,被告A公司和被告B一起给原告A出具了欠条,确认欠付货款十余万元,还承诺限期付清,逾期就承担违约金和全部维权费用。可付款期限到了,二被告只支付了少量款项,剩下的大额货款一直拖着不给,原告A多次催也没用。
原告A接到被告拖欠货款的消息后,心里特别着急,整夜都睡不好觉,担心这钱就这么打水漂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原告A委托了吴震律师提起诉讼,希望能让被告A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逾期利息和律师费,并且让被告B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吴震律师介入这个案子后,迅速开展工作。他仔细研究了案件资料,发现二被告在法律意识上比较淡薄。在案件审理中,二被告经法院依法传唤,都没正当理由就不来参加诉讼,也不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和证据,法院只能依法缺席审理。
吴震律师在这个过程中做了很多工作。他提交了买卖合同、欠条、供货单、律师费票据等完整的证据链,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欠款事实、违约责任以及股东追责依据。他整合《货款月结合同》、欠条、供货清单、沟通记录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闭环,让法院能直接采信全部事实。
吴震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工程建筑、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在这个案子里,他熟练适用《公司法》一人公司人格否认规则,在被告B未举证、未到庭的情况下,成功让被告B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大大提升了判决的可执行性。
最终,法院经缺席审理后作出了判决。法院认定原告A与被告A公司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A公司欠付货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支持了十余万元的货款本金。因为双方结算后没明确约定付款时间,逾期利息就依法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的1.5倍计算。合同和欠条都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原告A主张的律师费也符合收费标准,法院全额支持了。被告A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B作为唯一股东,没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所以依法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的判决结果是,被告A公司支付全部货款、逾期利息及律师费,被告B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原告A的全部核心诉求都得到了支持,实现了货款、利息、律师费“三位一体”全额追回。原告A原本担心钱要不回来,没想到在吴震律师的帮助下,不但货款追回来了,还拿到了利息和律师费。
吴震律师把证据链做得扎实无懈可击,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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