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XX拍”特大网络传销案由F某在境外搭建平台,以“零投资、稳赚不赔”为噱头,用劣质XX为道具,以反复竞拍溢价获利吸引会员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并按下线业绩计酬,涉案人员超2万人、金额巨大。被告人L某于20XX年X月加入该传销组织,后成为平台参与者,发展了一定层级与人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XX年X月被刑拘、逮捕,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条款。此时,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接受委托,担任L某一审辩护人。
张双意律师在案件初期,利用自己熟悉株洲本地司法裁判规则的优势,开始精准梳理全案证据与量刑情节。她尊重案件基本事实,认可指控罪名,协助被告人稳定认罪态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她曾作为检察机关听证员,深知司法办案逻辑,在这个环节,依据此经验准确判断出认罪认罚能为后续从宽处理夯实基础。
在核心从轻情节聚焦方面,张双意律师指出L某非平台发起、策划、管控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L某无前科劣迹,属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低,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从轻处罚;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积极挽回社会危害,悔罪表现突出;个人获利金额较小,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导向。张双意律师凭借多年刑事辩护经验,敏锐地捕捉到这些从轻情节,为后续辩护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阶段,张双意律师当庭清晰阐述从犯、坦白、全额退赃、初犯偶犯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请求法院对L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合理确定罚金数额。她以缜密逻辑、扎实功底进行辩护,其辩护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被法庭全面采纳。她在执业过程中,擅长收集、整理、质证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在此次庭审中,这些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
最终,湖南省XX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L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财物依法处理。该结果实现实刑变缓刑,被告人无需羁押服刑,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罚金幅度亦体现显著从宽,辩护目标完全达成。张双意律师执业多年深耕刑事辩护,累计经办数百起重大疑难刑案,多次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罪名变更、缓刑、全额改判、无罪辩护等成效,是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此次成功辩护再次彰显了她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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