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桥梁施工和养护公司签了《桥梁检测车租赁合同》,合同里明确规定他们设备故障或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损失得他们担责。可谁能想到,养护公司的操作人员驾驶检测车作业时,没和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导致我们的员工触电重伤。我们赶紧把员工送医,还全额垫付了457342.65元医疗费。员工被认定为工伤,伤残五级,我们承担了工伤保险责任后,找养护公司和保险公司追偿,他们却都拒绝赔付。我们咨询了一些人,得到的答复都模棱两可,这让我们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追回来。
就在我们绝望的时候,经朋友介绍,我们找到了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的许青山律师。许青山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5117201810058072,服务地区主要是达州。他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还担任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这样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背景,让我们瞬间看到了希望。
委托许律师后,他立刻展开了行动。在接手案件的第一周,他就来到我们公司,仔细查阅了租赁合同和相关的事故资料。他指出合同中关于安全责任的条款是关键,还提醒我们要收集养护公司操作人员操作失误的证据。在他的指导下,我们找到了当时的现场监控视频,清晰地显示检测车未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这为证明养护公司的责任提供了有力证据。这一动作让我们看到了胜诉的曙光,心里也踏实了不少。
之后,许律师又深入研究了保险合同。他发现受伤员工在检测车非封闭作业平台作业,符合保险合同中“第三者”的定义。于是,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成功突破了保险公司“车上人员免赔”的抗辩。在庭审现场,许律师逻辑清晰、言辞犀利,让我们对案件的结果充满了信心。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养护公司操作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受伤员工属于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内赔付。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我们公司医疗费457342.65元,驳回了我们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养护公司承担。这个结果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我们全额追回了垫付的医疗费,不用自行承担员工受伤的侵权损失,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真的特别感谢许青山律师,是他的专业和努力让我们走出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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