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以来,区xx与他人合谋,在未获“xx”“xx”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租赁廉江市某房屋,以原酒来勾兑或灌装方式制作假冒洋酒并对外销售,2021年8月还雇佣他人参与其中。从2021年x月至x月xx日,他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金额达211491元。区xx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xx年xx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x月26日被逮捕,后被取保候审。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廉检刑诉(2022)xx号起诉书指控区xx等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法院决定转为普通程序。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万利担任区xx的辩护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万利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区xx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他提出多项辩护意见,首先指出区x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次说明区xx系初犯、偶犯,没有犯罪前科劣迹,主观恶性小;还强调区xx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对其适用非监禁刑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另外,区xx已退还违法所得30000元,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到区xx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及劳动力,有父母需要赡养及儿女需要抚养,请求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万利提出的对区x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区xx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这一结果对区xx意义重大,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让区xx有机会在社会上继续承担家庭责任。万利在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要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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