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一位普通市民,在借款给他人后,却遭遇了还款难题,于是他找到了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
杨福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他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四级律师,还担任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在其执业生涯中,处理过逾近百件案件,曾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涉及建工集团、家具科技、口腔门诊等多个领域,参与过标的额累计近亿元的投资收购、重组谈判案,也有在财险公司任职的经历,对交通事故索赔等领域经验丰富。
案件立案后,杨福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发现本案存在诸多复杂情况。被告提出将此前已还清的两笔借款利息与本案合并结算的主张,试图混淆不同的借贷关系。杨福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坚持不同借贷关系不应混同的观点。他多次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为自己的观点寻找有力支撑。在庭审过程中,他条理清晰地阐述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认定前两笔借款已还清,与本案无关,避免了案件复杂化和当事人利益受损。
同时,本案中约定的月利息9900元明显超过法律允许上限。杨福律师主动调整诉请,主张按4倍LPR计算利息。他对借款本金及利息进行了精确核算,准备了详细的计算依据和说明材料。法院经核算后支持了调整后的本金及利息,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在保证责任方面,虽因保证期间经过未能追究担保人责任,但杨福律师准确预判风险,及时将诉讼重点聚焦于主债务人。他多次与主债务人沟通,了解其还款能力和意愿,为后续的判决执行做好准备。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借款本金454879.6元,并支付利息(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X月XX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被告王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18500元;案件受理费10468元,由原告负担521元,被告王负担9947元;保全费3870元,由被告王负担。通过杨福律师的努力,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借款本息及律师费47万余元,极大降低了委托人的维权成本。
原告对杨福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他表示:杨律师专业又负责,从案件的各个方面都为我考虑周全,帮我解决了大难题。杨福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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