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均律师的执业之路,与刑事辩护紧密相连。他是中共党员、四级律师,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和包头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硕士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在虚开发票案中,被不起诉人林某是某工程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司经营需要,在无真实劳务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发后公司虽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但林某仍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发票罪移送审查起诉。苗均律师精准审查追诉时效、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他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仔细研究犯罪行为终了时间、立案时间及追诉期限等关键事实。最终,检察机关认定立案时间超出法定追诉期限,对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奸罪刑事案里,被告人刘某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还曾有犯罪前科。但刘某犯罪后主动到案、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苗均律师全面梳理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在法庭上为刘某据理力争,请求从轻量刑。法院最终综合全案事实与量刑情节,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二审改判案中,刘X、黄X、苗X三人明知是诈骗犯罪所得仍受指使跨省取现、转移赃款。刘X、黄X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苗均律师担任刘X的二审辩护人。他紧扣新司法解释,围绕犯罪数额认定、证据充分性、量刑过重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二审法院采纳新司法解释,综合从犯、未遂、坦白、认罪认罚、退缴罚金等情节,对三人依法改判,大幅从轻。
苗均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专业能力,在网络上也积极普法。他的抖音账号“包头刑事律师苗均”已有超2700粉丝,且零投诉。他始终秉持为当事人服务的理念,用专业和耐心,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他的每一次辩护,都像是在黑暗中为当事人点亮希望之光,指引他们走向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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