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与被告因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原告向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委托无锡地区刘玥律师及另一位律师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也聘请律师参与本案诉讼。案件争议内容丰富,涵盖婚姻关系解除、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支付、子女探视权,以及车辆、嫁妆、金器等个人及婚内财物分割,还有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认定等。刘玥律师自2021年起在北京市高朋(无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承办诸多案件。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沟通。刘玥律师曾就职于XX网全资子公司,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与高效的沟通能力。在此次调解中,其结合当事人诉求,迅速梳理子女抚养、各类财物归属等争议焦点,全面厘清财产明细与物品清单。这一行为展现出她对案件关键问题的精准把握,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后,刘玥律师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兼顾双方生活需求的角度出发。她凭借对大型企业法务管理及风险防控的深刻理解,深知平衡各方利益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与对方代理人及当事人多次协商,就抚养权、抚养费抵扣方式、探视规则、各类动产分割及物品交付时间等细节逐一沟通协调。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引发争议的点,积极推动双方在这些细节上达成共识。
在协商过程中,刘玥律师注重倾听双方的意见,善于从当事人的倾诉中捕捉细微但关键的信息。她熟悉各类案件的审判流程及应对策略,能够准确把握案件走向并提前制定最优诉讼方案。通过不懈努力,她成功化解双方分歧,让调解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名下分得的存款直接折抵孩子直至十八周岁的抚养费。被告每月可探视子女,具体探视细节由双方自行协商。车辆归各自名下所有人所有,双方对嫁妆、各类金器、个人衣物等物品划分作出明确约定,并限定在指定日期前完成交付。双方确认无共同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若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刘玥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细致入微的工作习惯,在业内获得良好口碑,还创新构建了从“预防”到“维权”再到“发展”的全周期妇女权益保护体系,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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