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原告与被告本是朋友,被告先后两次向原告借款,共计300000元,还出具了借条。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却一直未偿还欠款,原告多次催讨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原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全部本金,按规定支付利息,并承担案件相关费用。原告委托了北京市高朋(无锡)律师事务所的刘玥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也聘请了律师出庭应诉。刘玥律师自2021年开始在该律所执业,至今已有一定的执业经验。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刘玥律师曾就职于XX网全资子公司,这段经历培养了她严谨的逻辑思维。在庭审中,她充分发挥这一优势,仔细梳理借条、通话录音等全套证据,将借款形成以及后续沟通催款的完整过程清晰地呈现在法庭上。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让整个借款过程一目了然,为原告的诉讼主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面对被告提出的种种抗辩理由,刘玥律师展现出了高效的沟通能力。被告否认足额收到借款,还主张部分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同时辩称借款系因赌博产生,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刘玥律师结合自己对大型企业法务管理及风险防控的理解,针对这些抗辩逐一结合证据进行辩驳。她重点依据通话记录,证明被告认可借款事实,且事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通过有力的辩驳,充分夯实了原告的诉讼主张。
法庭对双方证据及陈述进行了全面核查认定。经过严谨的审理,法院最终认为,结合借条与通话录音,能够认定双方300000元的借贷关系真实有效。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借款用于赌博,该抗辩理由不予采纳;即便部分借款原定还款时间较早,但被告在后续沟通中同意还款,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其时效抗辩不能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并按照对应标准分段计算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8120元,均由被告承担。若被告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将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刘玥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细致入微的工作习惯,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欠款,胜诉结案。她在执业过程中,已承办数百起民商事案件,尤其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其专业、负责的形象也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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