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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后的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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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26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正兵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320191007733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211767389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学历高,著名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毕业,办案经验充足,责任心强,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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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初涉诈骗案的在校学生董某,因涉案金额近万元,面临着法律的严惩。王正兵律师接手此案,凭借对犯罪形态和证据的精准把握,多次与公检沟通。他能否为董某争取到更好的结果,故事由此展开。
诈骗案后的转机

云南曲靖,年轻的董某2023年3月陷入了一场网络诈骗风波。他通过打开免提的方式,让诈骗分子与被害人通话,致使被害人被骗9823元。很快,董某被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随后被执行逮捕。对于这个初出茅庐、毫无犯罪前科的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王正兵律师,一位刑事犯罪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受董某家属委托介入此案。他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仔细研究董某的犯罪形态和现有证据。他多次与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沟通,阐述自己对案件的看法。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深入分析董某的情况。他认为董某作为校学生,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且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还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获得了谅解,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

王正兵律师的努力下,检察院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2023年5月10日,经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董某于5月15日被释放并取保候审。之后,王正兵律师抓住有利机会,结合董某取保候审期间完全遵守规定的情况,再次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申请。最终,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董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

王正兵律师刑事辩护领域还有许多成功案例。比如蒋某非法经营香烟案,涉案金额达617422元,按照云南省刑事犯罪标准,非法经营烟草数额二十五万以上就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可能判近十年有期徒刑。但王正兵律师认识到蒋某本身并非开店经营香烟,更多是零卖且未真正获利,经过对每个环节的认真把控,最终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还有伍某公交车扒窃案,伍某多次犯罪有前科劣迹,且盗窃金额达三千以上,一般犯罪量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但王正兵律师的辩护下,伍某关了三个半月的情况下,仅仅被判四个月。

王正兵律师常说:“我办的不是案件,而是他人未来的人生。”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众多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更好的结果,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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