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领域,合作协议的签订本是为了实现互利共赢,但有时候却会因为各种意外状况引发纠纷,甚至可能让当事人陷入刑事指控的困境。吴某,作为某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遭遇了这样一场危机。
吴某所在的工程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市政工程合作协议,并收取了对方600万元的工程保证金。然而,谁也没想到,政府规划突然调整,这一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被迫终止。随后,双方就保证金退还事宜产生了纠纷。建筑公司以“吴某虚构工程、骗取保证金”为由报案,检察机关更是以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指控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对于吴某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不仅个人面临着漫长的牢狱之灾,公司的经营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就在吴某陷入绝望之时,他找到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丁子宸律师。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青岛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拥有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和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背景。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2件,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专精于经济犯罪类案件,涵盖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常见罪名。
面对吴某的案件,丁子宸律师迅速展开了工作。他首先进行了定性辩护,致力于切割刑事诈骗与民事纠纷。他全面梳理了涉案工程的招投标文件、政府批复文件、合作协议、会议纪要及资金流水。通过这些证据,他向法庭证明了涉案工程是真实存在的,吴某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开展了前期筹备工作。项目的终止是由于政府规划调整这一不可抗力导致的,并非吴某虚构工程。同时,他还发现保证金全部用于工程前期的场地租赁、人员工资、材料采购等合理开支,这充分说明吴某并没有非法占有保证金的主观故意。
在庭审过程中,丁子宸律师还对证据链进行了击穿,否定了指控事实。他当庭指出,被害人(建筑公司)的陈述前后矛盾,其提交的“吴某虚构工程”的证据均为单方陈述,没有客观书证佐证。关键证人系被害人公司员工,与被害人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具有客观性。而且,检察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存在金额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问题,依法不应予以认可。他强调,全案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
此外,丁子宸律师还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进行了辩护,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他当庭论证,本案系典型的民事合同纠纷,双方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保证金退还问题,不应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吴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犯罪。
最终,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无罪辩护意见,判决吴某无罪,当庭释放。吴某的公司得以正常经营,他的名誉及财产权益也得到了全面维护。
丁子宸律师此次辩护的亮点十分突出。面对“600万涉案金额、10年以上法定刑”的重罪指控,他精准地区分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通过证据链击穿与法律适用辩护,实现了重大无罪辩护的胜利。这充分彰显了他处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攻坚能力。
丁子宸律师一直秉持着“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他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他曾获得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年度金牌合伙人”“优秀执业律师”等荣誉,还作为南方周末、中国百姓舆论网热点法律事件特邀点评律师,在行业内有着较高的声誉。他多次在大学、山东本地律师事务所开展《疑难经济犯罪案件辩护技巧》《企业刑事合规体系搭建》等专题讲座,为青年律师提供执业指导,担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培养计划”指导老师。在吴某的案件中,他再次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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