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金华婺城区,有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引发关注。本案当事人是一名未成年女性,在案发时未满18周岁,她曾因轻微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家属心急如焚,委托了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的张飞勇律师担任辩护人,希望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飞勇律师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还是泽鉴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执业经验扎实,2024-2025年度年均承办各类案件上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年均办理刑事案件20余件,主攻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
接受委托后,张飞勇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第一时间全面深入地阅卷,仔细研究案件的证据材料,对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和社会危害性进行了细致的梳理。通过反复分析,他精准地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要点。
之后,张飞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针对性的书面辩护意见。在意见中,他重点强调当事人系未成年人,主观恶性较小,且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等情节。这些意见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为了能让检察机关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张飞勇律师多次主动联系承办检察官。他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量刑情节等方面与检察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通过这些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宽处理的机会。
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张飞勇律师也没有松懈。他指导当事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规定,要求当事人定期汇报思想动态。在他的监督和指导下,当事人顺利通过了考察。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张飞勇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了六个月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当事人表现良好,无任何违规行为。考验期满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文书编号:婺检未刑不诉〔XXXX〕XX号),彻底终结了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张飞勇律师凭借精细化的辩护策略和有效的沟通,促使检察机关启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既给予了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又避免了刑事诉讼对其成长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律师的专业价值。当事人家属对张飞勇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为当事人的未来撑起了一片希望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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