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州,20XX年X月,受雇于某劳务有限公司的张X在工作时不慎受伤。经诊断,他腰3、4右侧横突骨折且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后伤情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该劳务公司为张X所在项目缴纳了工伤保险,但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张X作为普通劳动者,面对复杂的工伤赔偿程序和高额的赔偿诉求,陷入了困境,于是委托戴丽萍律师代理此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索赔70962元。
戴丽萍律师来自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执业以来,秉持“专业、诚信、担当”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在劳动工伤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她不仅是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还是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并购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接受委托后,戴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她多次仔细阅卷,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依据工伤伤残等级、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为张X确定了合理的仲裁索赔数额。在仲裁庭前调解阶段,戴律师积极与对方代理人沟通协商。她凭借丰富的劳动争议处理经验,充分阐述我方主张及法律依据,与对方进行了多轮有效沟通博弈。
在沟通中,戴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针对对方提出的疑问和异议,都能以专业的知识和清晰的逻辑进行回应。她还考虑到张X希望尽快拿到赔偿款的诉求,努力推动调解进程。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劳务有限公司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张X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各项赔偿共计56000元,若到期未付则加付违约金2000元,且双方就本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该调解协议经仲裁委员会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终,张X快速锁定了赔偿款,避免了冗长的仲裁庭审程序,高效实现了维权目的。戴律师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付款期限及逾期违约金,借助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为赔偿款的顺利支付提供了司法保障,有效降低了张X的维权风险,确保赔偿款能够按时足额到位。张X对戴丽萍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她是值得信赖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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