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时的初步审查方向
2026年1月,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YX的委托,此时案件处于审判阶段。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以〔20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YX犯串通投标罪。指控称2023年9月,YX为提高中标概率,联系他人抱团围标,集结数百家资质公司组成联投团队,统一制定报价系数参与投标。该联投团队共计中标案涉项目四个标段,总中标金额4013.8292万元,YX实际非法获利222.8万元。
阅卷中发现的第一处疑点
律师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虽然YX参与了围标行为且获利,但仅单个项目由己方资质中标。这一发现指向了YX直接危害相对较轻的辩护方向,为后续从量刑情节方面进行辩护提供了依据。
围绕量刑情节的法律检索
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针对发现的疑点,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串通投标罪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的法律条文。同时检索了大量类似的串通投标案例,发现对于具有自首、初犯、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的被告人,法院通常会从轻处罚。
一份书面意见的形成
基于上述检索和分析,律师撰写了辩护意见。核心论证逻辑为:被告人YX仅单个项目由己方资质中标,直接危害较轻,且系初犯,具备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多重从轻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退赃可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恳请法院对YX从轻处罚。
补充证据的调取路径
律师团队指导YX家属提供了YX主动冻结退缴大部分违法所得,以及在审理阶段全额退缴剩余违法所得的相关证据,以证明YX积极退赃的行为。这些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在于,能够直接体现YX的悔罪态度,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
审查起诉阶段的沟通节点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意见,核心主张为YX具有多种从轻情节,应从轻处罚。提交了一次书面意见,主张方向未发生变化,始终围绕YX的量刑情节进行阐述。
不起诉决定中的认定逻辑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YX构成串通投标罪,但主动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无社会危险性,最终判决被告人YX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冻结、退缴在案的涉案违法所得共计302.8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类案中的另一种路径
在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另一起山西省河曲县的串通投标案中,被告人XX、WX涉案中标金额超5亿元。律师同样紧扣当事人自首、初犯、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关键要点进行辩护,最终两名主犯均获缓刑轻判。该案例从不同的案件情况出发,采用了类似的辩护策略,展现了律所处理串通投标案件的多样性和专业性。
从个案到一类案件的专业积累
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在串通投标案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通过对多起案件的辩护,团队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从量刑情节等方面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严谨的辩护逻辑和扎实的行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律所现有律师40人,其中10余人为骨干律师,具备多年一线办案经验,能够应对各类复杂的串通投标案件。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潦河路与红谷北大道交叉口南80米保利中心3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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