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X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张X与被告李X曾是同事关系,在20XX年X月至X月期间,张X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向李X出借资金。之后,双方补签了电子版《个人借条》,明确约定借款金额为114500元,借款期内无利息,逾期年利率6%,李X需于20XX年X月XX日归还借款,同时约定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然而,借款到期后,李X仅偿还了部分款项,剩余本金及逾期利息经张X多次催要,李X仍拒不支付。张X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委托了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的马云航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了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张X的诉求是判令李X支付剩余本金84884.29元、逾期利息9308.98元,并承担律师费3000元及本案诉讼费。
马云航律师自2024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等多个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案件,同时在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工伤人损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公司法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他还是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和公司与商事专业委员会的成员。
接受委托后,马云航律师立即展开了工作。他对案件相关的转账记录、借条、沟通记录等材料进行了专业梳理和整合。他仔细核对每一笔转账记录,确保借款交付的事实清晰明确;对借条进行详细分析,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沟通记录进行整理,以证明张X多次催要欠款的事实。通过这些工作,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关键的证据基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X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面对这种情况,马云航律师积极配合法院完成公告送达等诉讼程序,全程专业把控案件审理节奏。他向法院提交了转账记录、借条、律师费发票等关键证据,充分举证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借款交付、李X逾期还款及张X为实现债权支出律师费的事实。同时,他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还款顺序、逾期利息及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主张先息后本的还款核算方式及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的合同约定。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借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结合举证证据及法律规定,法院认定案涉借款还款应按先息后本顺序计算,核算后李X尚欠张X本金84262.39元。法院依法判决:李X向张X偿还欠款本金84262.39元及相应逾期利息(以84262.39元为基数,自20XX年X月X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李X向张X支付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均由李X负担。若李X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张X对马云航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他评价道:马律师专业靠谱,帮我解决了大问题。马云航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务实的执业作风和真诚的服务态度,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本金、利息、律师费及诉讼费均由对方承担的胜诉判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实现了诉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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