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子到底有多难?孩子实习遇难,保险却拒赔!
2023年8月,黑龙江甲个家庭遭遇了沉重的打击。在校学生麻X按照学校的组织安排,在南京某公司实习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麻X此前通过学校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本以为家属能获得XX万元的身故保险金,可保险公司却明确拒绝了理赔申请。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孩子的离世已是难以承受之痛,如今保险金又拿不到,经济和情感上都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此时,麻X的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求帮助。他们辗转找到了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刘智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201202210465694,服务地区为江苏-南京。他拥有法律和化学复合教育背景,具备化工检验检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专业资质,还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执业以来,他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看到家属绝望的神情,刘智律师当即承诺“不负所托”,会尽最大努力为他们争取合法权益。
二、保险理赔遇阻,刘律师靠啥破局?
家属委托刘智律师后,刘律师迅速展开了工作。然而,案件的推进并不顺利。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了多项抗辩理由:一是认为长达1年的实习并非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校外活动应具有临时性、短期性特征;二是事故发生在南京公共道路上,既非校园内也非实习机构内,超出承保区域;三是麻X实习期间脱离学校管理,由实习单位负责,不属于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范畴,因此本案不符合校园综合意外险的承保范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这些棘手的问题,刘智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开始了这场艰难的维权之战。他仔细研究保险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了关键的突破点。他指出,案涉实习是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纳入教学计划的校外实践活动,并非学生自行参与的社会活动,符合保险合同中“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的核心定义,保险公司以“长期性”否定校外活动属性,系对合同条款的片面解读;其次,麻X在实习下班途中遭遇事故,上下班是实习活动的必经阶段和自然延伸,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作延伸的规定,该情形应纳入学校组织校外活动的范畴。
为了进一步支持自己的观点,刘智律师引用了《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即对格式保险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公司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无权通过限缩解释排除自身保险责任。而且,保险合同未对校外活动的地域、时长作出限制性约定,保险公司以事故发生地、管理主体为由拒赔,无合同及法律依据。
三、正义终降临!家属获赔XX万,刘律师功不可没
经过刘智律师的据理力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XX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明确指出,案涉保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各方均应依约履行义务;麻X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实习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是实习活动的延伸,属于案涉校园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保险赔偿款XX万元。
这份判决下来后,主审法官评价说:“刘律师这个案子办得漂亮,不愧是在民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现该判决已生效,原告家属成功获赔XX万元保险金,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行动引导型结尾
麻X家属成功获赔XX万保险金,关键在于及时委托了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遇到类似的保险拒赔情况,可以这样做:
1.立即保存好与保险相关的合同、缴费凭证等重要资料。
2.不要轻易与保险公司签订理赔协议或接受不合理的赔偿方案。
3.第一时间咨询像刘智律师这样专业的民商事律师,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