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的定性和量刑的判定往往决定着当事人的命运。有前科的被告人在面临新的指控时,量刑压力更是巨大。那么,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如何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判决结果呢?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的厉春艳律师通过一起有前科开设赌场罪案,给出了实战结论。
案情回溯
被告人LX委托厉春艳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20XX年X月下旬至X月X日,A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某市岚山区XX开设赌场,以“推二八”方式组织赌博20余场次,参赌人员30余人,赌资合计400余万元,抽头渔利47万余元。LX作为核心人员,与BX、CX等人以“坐门”方式参与赌博、招揽人员并分成,累计分得抽头5万余元。20XX年X月X日,LX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LX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建议依法从严惩处。该案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且LX有抢劫罪前科,量刑压力极大。
律师破局策略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LX积极参与赌场活动,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应从严处罚,其前科也应作为加重量刑的因素。
厉春艳律师则进行了有力的法律反击:
1.罪名定性:引用相关法律规定,指出LX无开设赌场的主观故意与核心组织行为,仅参与赌博、辅助招揽人员,其行为更符合赌博罪特征,不应以开设赌场罪定罪。
2.从犯地位:明确LX系A某纠集参与,无赌场决策权、管理权,仅起次要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从犯的规定,依法应减轻处罚。
3.量刑情节:提出LX具有坦白情节,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可依法从宽处理。
4.前科影响:指出LX前科为抢劫罪,与本案赌博类犯罪无关联,前科不应过度加重本案量刑,请求法庭综合考量。
最终法律结论为,若按律师的论证,LX的行为罪责相对减轻,应获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20XX年,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厉春艳律师核心辩护意见均被采纳。被告人L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相较于同案主犯,量刑显著从轻;相较于公诉机关“情节严重”的指控,成功降档处罚,远低于同案其他核心人员刑期。驳回了公诉机关其他不合理的量刑建议。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企业和司法人员常见的错误认知是,只要有前科,在新的犯罪中就应一律从重处罚,而忽略了具体犯罪行为的差异和关联性。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在有前科的刑事案件中,应综合考量犯罪行为的性质、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他量刑情节,不能仅以前科作为加重处罚的唯一依据。
这对用人单位的警示是,要合法经营,避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对劳动者的启示是,即使面临指控,也要积极配合律师,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厉春艳律师在该类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在证据组织上,深入梳理案卷证据,为辩护提供坚实的基础;在法律定性上,精准把握罪名的构成要件,提出合理的辩护观点;在庭审策略上,紧扣核心焦点,直击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幅轻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厉春艳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找到了最有利的辩护方向,成功降低了刑罚压力,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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