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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夫妻在民政局办离婚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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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295人看过
导读:夫妻在民政局办理离婚,需先申请,双方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声明书。申请受理后进入冷静期,期限为30日。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
两夫妻在民政局办离婚咋流程

两口子过不下去,打算好聚好散去民政局办离婚,这事儿看似简单,其实里面的流程和门道还不少。要是不了解清楚,很可能白跑一趟,甚至影响离婚的进度。那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到底要走哪些流程呢?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一起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要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像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符合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等。比如小李和小张夫妻二人决定离婚,他们就带着上述材料来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冷静期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就像小赵和小钱在冷静期内,小赵经过深思熟虑后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申请。

三、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比如审查离婚协议书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如果发现问题,婚姻登记机关会要求当事人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四、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比如小孙和小周虽然达成了离婚协议,但小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就不会受理他们的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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