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的世界里,一份合同承载着双方的信任与责任。四川省成都市的一家专业混凝土生产销售企业,就曾因一份《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陷入困境。该企业与国内知名大型建筑集团签订合同后,严格按约供应混凝土,可建筑集团却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经双方确认,尚欠货款本金高达1013.7万元,企业多次催讨无果,陷入了资金周转和经营的双重困境,仿佛被黑暗笼罩,看不到希望。
在这绝望时刻,企业找到了尹绪梅律师团队。尹绪梅律师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商事部首席合伙人,拥有北京工商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还是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她曾任某新三板科技公司首席法务,从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民商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
尹绪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第一时间全面梳理证据材料。他们收集并整理了《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供货单、对账单、结算材料、发票、催款函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曾经处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的经历让他们知道,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是胜诉的关键。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团队调取了前次诉讼的生效判决文书,利用既判力巩固本案事实认定。
在庭审中,被告辩称合同约定“任何缓付、迟付的款项均不计取利息”。面对这一抗辩,尹绪梅律师团队并未退缩。他们结合前次诉讼的生效判决((2022)京02民终13061号),该判决已经认定被告需按LPR加计50%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团队据此主张:前诉判决已对同类逾期付款问题作出认定,本案应保持一致。这一精准的法律适用和有力的论证,展现了尹绪梅律师团队深厚的法律功底。
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团队在起诉同时同步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相应金额的资产。曾经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的经验让他们深知,及时的财产保全能够为后续诉讼争取主动权。
针对被告“不同意支付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的抗辩,尹绪梅律师团队明确指出:上述费用系因被告违约导致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必要支出,属于原告的损失,依法应由违约方承担。最终,法院采纳了这一观点。
在逾期利息起算时间的问题上,法院认为被告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原告邮寄的总结算材料,应给予合理期间进行核算。最终法院酌定逾期利息自2023年7月1日起算,团队接受了这一合理裁量。
最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需支付原告货款1013.7万元;以1013.7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被告支付原告保全保险费10565.41元;案件受理费85192.49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全部核心诉求获得法院支持,实现全额胜诉。
尹绪梅律师始终秉持“专业立身、商业+行业思维、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和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客户高度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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