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日晚,在某宾馆KTV里,一场激烈的口角打破了夜晚的宁静。被告人与被害人因琐事发生了冲突,随后在宾馆门口,被告人竟持刀捅向被害人左胸部。经鉴定,被害人的伤势达到了轻伤二级。而这个被告人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这无疑让案件变得更加棘手。此时,被告人及其家属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他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灾祸,也不清楚被告人将会面临怎样的刑罚。就在他们感到无助的时候,黄学良律师走进了他们的生活。
黄学良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他是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在执业的这几年里,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
黄学良律师在2017-2018年在内江市市中区四川英中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系统接受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实务训练,熟悉庭审流程、文书写作与案件办理规范,为后续的专业化执业打下了坚实基础。2019-2020年,他正式在资中县四川佳奥律师事务所执业,立足资中、深耕内江本地法律服务市场,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经验与庭审驾驭能力。
接手这个故意伤害案件后,黄学良律师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迅速展开了工作。他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被告人有利的线索。他发现,案发后被告人经他人规劝自动到案,并且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这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凭借办理过200余件相关案件的经验,他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个关键的辩护点。
同时,他了解到被告人系初犯,并且已经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曾经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让他知道,这些情节在量刑时是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的。于是,他在辩护中着重强调了这些要点。
在庭审过程中,黄学良律师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向法庭提出了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核心辩护意见。他的辩护有理有据,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素养。
然而,法院最终认为被告人系吸毒人员,使用器械伤人,具有人身危险性及社区不良影响,没有采纳黄学良律师提出的适用缓刑的建议。但法院采纳了其他辩护意见,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拘役五个月。
黄学良律师始终秉持“以法律为依据,以证据为基础,以专业为支撑,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精准把握自首认定、积极促成赔偿谅解、有效梳理从轻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充分体现了律师在量刑辩护中的关键作用。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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