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和YX遭遇了一场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纠纷。ZX出生于XX村X组,早年为了就学将户口迁至城镇,但他长期在组内生产生活,以承包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并且未纳入城镇社保体系。YX与ZX结婚后,在XX组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户口虽未迁出,但已书面放弃娘家村组成员资格,确保“不两头占”。
然而,因机场改扩建项目征收XX组土地,组里却以二人户口不在、长期未居住为由,制定分配方案将他们排除在外,拒绝发放土地补偿款与青苗费。这对于依靠土地生活的ZX和YX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他们陷入了绝望,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困境中,ZX和YX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她毕业于湖南大学,拥有本科学历。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她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有不俗的成绩,尤其是在征地拆迁(集体权益纠纷)等领域。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多年承办各类案件的经验,深知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和合理的辩护方案。她围绕成员资格认定、土地保障、权利义务关系、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展开工作。
她固定核心事实。凭借丰富的证据收集经验,提交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耕地补贴、稻谷补贴、唯一住房证明、无城镇社保记录、修路公益出资、组内事务参与记录等一系列证据,证实二人长期在组内生产生活,以土地为生存保障。曾经在处理多起类似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至关重要。
接着,她厘清资格认定规则。张双意律师提出成员资格不能仅以户口判定,应以实际生产生活、土地保障、权利义务履行为实质要件,户口迁出不等于丧失成员权。这一观点是她在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大量案例后得出的,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在强化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张双意律师提交了YX放弃娘家成员资格的承诺函及村委会证明,杜绝“两头占”,依法保障婚嫁妇女平等权益,反对歧视性分配。她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深刻认识到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且善于运用相关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她还驳斥程序违法问题。指出案涉分配方案签字人数未达法定比例,未经合法民主议定程序,属无效决议。这体现了她对法律程序的严格把控和对当事人权益的高度负责。
到了二审阶段,张双意律师精准抗辩。逐一驳斥上诉人提交的会议纪要与证人证言,对证据三性及证明力提出有力质证,稳固一审胜诉成果。她在庭审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
最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终审判决驳回XX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确认ZX、YX具有XX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平等分配权益,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XX组承担。
张双意律师一直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她以专业、严谨、尽责的代理,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公平与乡村治理的法治底线。她的成功代理不仅为ZX和YX保住了土地权益与征收补偿,更明确了户口迁出、婚嫁落户等复杂情形下的成员资格规则,具有典型示范价值,为农村“户口迁出但实际务农人员”“婚嫁妇女”维权树立了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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