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日,一起交通事故打破了原告朱某原本平静的生活。被告徐X驾驶某车辆在超车时,导致朱某受伤。经鉴定,朱某构成人体损伤一级伤残,成了植物人,这对朱某及其家庭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该车辆登记车主是沭阳某运输公司,并且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者险,在人民财保公司投保了超赔险。然而,问题出现了,车辆行驶证有效期至2020年3月份,而事故恰恰发生在2020年4月2日,也就是说,事故发生时车辆年审已经过期。保险公司以此为由,试图逃避赔偿责任,这让朱某一家陷入了困境,他们不仅要承受亲人受伤的痛苦,还要面临巨额医疗费用无法得到赔偿的难题。
在这个关键时刻,朱某一家找到了周芙蓉律师。周芙蓉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她毕业于本科院校,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周芙蓉还是兼具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与专职执业律师资质的复合型专业法律人才,她曾长期驻院开展调解工作,累计参与调处大量各类民商事复杂疑难案件。执业十二年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婚姻、民间借贷,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侵权类纠纷、刑事案子等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
周芙蓉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专业的办案态度,开始了一系列的调查和准备工作。2020年3月份正处于疫情时期,各地出现了年审采取临时延期的措施。周芙蓉律师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关键信息,她搜集了大量关于疫情期间年审延期的案例提交给法官。并且,她在法庭上进行了有力的答辩,指出涉案车辆不存在安全隐患。为了证明这一点,她还拿出了2020年4月份车辆去年审时,公安机关连续注明的检验有效期,包括标注至2021年3月的证据。
经过周芙蓉律师的努力,沭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虽然车辆年审过期,但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以及车辆实际不存在安全隐患等因素,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徐X在医院垫付的45000元,也由保险公司支付给徐X。
周芙蓉律师始终秉持着“诚信执业,仗义执言,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不顾困难,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朱某一家带来了希望,让他们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她的这种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也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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