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走到尽头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说好的抚养费按时给,可有些父母却在离婚后玩起了消失,让另一方独自承受抚养孩子的经济压力,却拿不到该有的抚养费。这可愁坏了许多独自抚养孩子的家长,他们不仅要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关心孩子的成长,还要为这凭空消失的抚养费发愁。那么,当离婚后一方欠着抚养费,人还找不到了,该怎么办呢?
一、明确抚养费追讨依据
追讨抚养费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比如,甲乙离婚时约定,甲每月支付孩子1000元抚养费。但甲支付几个月后不再支付,乙就有权利依据此规定追讨抚养费。
二、尝试协商解决
先别着急,还是看看能不能先和对方取得联系谈谈。可以通过两人之前共同的亲朋好友去传递消息,尝试约对方出来沟通,表达你现在独自抚养孩子生活上的经济压力,希望对方能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要是能好好沟通,说不定对方是有什么难处,把问题说开也就解决了。
比如,通过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丙给甲带话,丙告诉甲乙现在独自抚养孩子,生活有些困难,希望甲能按时支付抚养费,说不定甲愿意解决问题。
三、进行调查取证
要是协商不成,就得着手收集证据了。保留好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这上面对于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都有明确规定。另外,孩子的生活开销凭证、对方之前支付抚养费的记录等,也都要保存好。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非常重要。
比如,乙保存了离婚协议,还有孩子的学费发票、生活费支出记录,以及甲之前转账支付抚养费的记录,这些都能证明甲欠付抚养费的事实。
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有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立案的时候要准备好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比如,甲欠付抚养费,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询到甲的银行账户,直接从账户中划扣相应的抚养费给乙。
五、寻求司法救济和公告送达
要是对方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依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比如,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告知甲相关诉讼事宜,公告期满甲未出现,法院进行缺席判决,之后乙可申请强制执行。
追讨到抚养费之后,还可能面临很多后续的问题。比如之后对方又故技重施拖欠抚养费怎么办,以后孩子学费增加等情况能不能要求提高抚养费,对方找回之后探望权该怎么协调。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影响孩子的成长和权益保障。这个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孩子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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