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流转现端倪
在M先生被控诈骗800多万的案件中,公诉机关掌握的证据看似都指向其构成诈骗罪。大量资金经过M先生涉及的账户辗转,且与多个已知诈骗受害者的损失有关联。然而,王刚律师团队在对公安机关和公诉机关提供的厚达1米多的卷宗材料进行细致梳理时,发现尽管资金流经M先生账户,但他对资金的具体来源和去向并非全然知晓,其参与的部分交易环节多是在他人指示下进行,主观上并无通过诈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这一细节成为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从诈骗罪主观构成要件来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认定诈骗罪的关键,而M先生的情况与之存在差异。
抽丝剥茧寻真相
为了进一步印证判断,王刚律师团队开启了多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多次奔赴不同城市寻找关键证人。如一位远在外地的关键证人起初抵触调查,王刚律师亲自带队,多次诚恳沟通,承诺保护其隐私,最终赢得信任,该证人提供的证言证明M先生在交易中是受他人误导,并非有意参与诈骗。另一方面,团队对涉及帮信罪和诈骗罪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过往判例进行全面研究,撰写了多达15份法律意见书和辩护意见。在撰写过程中,从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对比分析,严谨援引法律条文论证M先生的行为更符合帮信罪特征。同时,团队还对电子证据进行深度挖掘,克服技术难题获取并解读网络交易记录、通讯聊天记录等,如还原聊天记录的原始语境,反驳了公诉机关的片面解读。
庭审据理力辩护
在庭审现场,王刚律师作为主辩律师,全面细致地阐述M先生构成帮信罪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在质证环节,精准剖析公诉机关提交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问题,巩固罪名变更的合理性。发表辩护意见时,不仅从法律专业层面强调M先生行为情节相对较轻、主观恶性不大,还介绍其家庭情况、日常表现和悔罪态度,恳请法庭从轻处罚。团队其他成员也密切配合,协助进行举证、质证等工作。
罪名变更终获缓
经过长达一年多的努力,检察官认可了王刚律师团队的观点,将罪名变更为帮助网络犯罪信息活动罪。最终法庭判决M先生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两年。这一结果使M先生从原本可能面临的十三年以上刑期,转变为相对轻缓的刑罚,能够在缓刑考验期内回归社会。王刚律师团队凭借对资金流向等细节的精准把握和深入分析,以及在庭审中的有力辩护,成功改变了案件走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判决结果。
王刚律师是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1997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多学科教育背景,不仅法学专业理论和律师业务知识功底厚实,而且律师执业技能扎实,办案经验丰富。在这起案件中,他带领团队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带来了转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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