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王某某在上班前换衣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局认定视同工伤。生效判决确认王某某与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用工单位。然而,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派遣资质,将王某某二次派遣至内蒙古某某特种钢管公司,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王某某家属维权时,接手该案的杨洋律师是内蒙古启韬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他精准锁定违法二次派遣核心争议,夯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用工过错完整证据链,有力反驳“无劳动关系”“无过错”等抗辩,全程代理仲裁、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亡待遇91万余元,判令两公司连带担责。
杨洋律师深耕呼和浩特本地法律服务市场,在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2023年3-4月,胡某某向俞某某借款,2024年3月14日经结算出具欠条确认欠款62万元,约定分期还款、违约可一次性主张全部欠款,胡某某连带担保,实现债权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胡某某还款一部分后剩余未还构成违约,俞某某委托杨洋律师维权。杨洋律师精准锁定欠条核心证据,明确借款人违约事实与担保人连带保证责任,清晰核算欠款金额,主张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庭审中高效举证质证,应对被告抗辩,推动法院全额支持本金169000元及律师费5000元,并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2024年3月20日,赵某某与武川县某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支付定金40万元。涉案土地为村集体土地,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未报备,且赵某某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告发现合同违法后全额退还40万元,赵某某以被告单方违约为由诉请解除合同、赔偿定金18万元。杨洋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精准抓住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核心,提出合同无效抗辩,论证定金条款无效,提交类案支撑“同案同判”,清晰梳理土地流转法定程序,有力反驳原告违约主张。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驳回原告18万元赔偿请求。
杨洋律师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大学,拥有土地资源管理与法学双学位。他秉持客观公正,深耕本土实务,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30件,尤其擅长处理合伙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合同类纠纷,在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能高效解决当事人的实际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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