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起涉及100万借款的合同纠纷进入仲裁程序。申请人称2016年3月29日与四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XX、TXX借款100万元,SJP、WXQ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申请人依约放款,但被申请人到期未还。申请人提出多项仲裁请求,包括偿还本金及利息、支付逾期利息、赔偿律师费、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及承担仲裁费等。而被申请人未答辩、未举证。
接手该案的王策律师,是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于辽宁大连。王策拥有郑州大学法学学士及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在公司法务领域深耕多年,尤其擅长复杂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管理与争议解决等领域。
在这起仲裁案件中,王策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下,为申请人据理力争。仲裁庭最终认定合同合法有效,借贷关系、担保关系成立,申请人已履行放款义务,被申请人构成违约。利息依法调整为年利率24%,实际发生的律师费5000元予以支持,担保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终裁决被申请人XX、TXX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赔偿申请人律师费5000元,被申请人SJP、WXQ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仲裁费由四被申请人连带承担。
除了这起仲裁案件,王策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案件中,上诉人QTT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王策律师代理QTT,精准论证工程款归属逻辑。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二被上诉人无书面承包合同,无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实际承揽人,QTT、XXX实际施工、管理、支出费用,收取工程款不构成不当得利。最终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为委托人免除了17.3万元连带还款责任。
还有一起高龄老人洗浴场所摔伤致残的案件,原告在被告洗浴场所消费时摔倒致九级伤残,请求被告赔偿各项费用。被告辩称已尽安全警示义务,原告自身有过错。王策律师代理原告维权,论证酒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充分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酌情判令被告承担40%赔偿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由被告全额承担,最终原告成功获赔近6万元。
王策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全面执行标准化的诉讼代理55步流程,保障案件品控。针对疑难复杂商事争议,运用可视化工具将复杂法律关系化繁为简。他还致力于将抽象的法律经验转化为客户可感知的标准化服务产品,为企业客户提供全周期风险防控。同时,王策律师长期担任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大连市看守所值班律师,对刑事诉讼程序运作等有精准把握,为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积累了充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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