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原告张某与被告郭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某支付大部分房款后实际居住使用房屋,但郭某在取得产权证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张某遂委托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周爱荣律师代理诉讼。
周爱荣律师接手案件后,针对银行提出的“善意取得”抗辩,收集并提交了社区证明、装修票据、物业发票等证据,证明原告实际占有房屋,银行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否定了其善意取得的成立。同时,有效应对第三人提出的“一事不再理”“原告无购房资格”“拆迁安置房需主管部门批准”等抗辩理由。最终,法院采纳了周律师的观点,判令涤除抵押权,支持过户请求,并适度调减违约金。
除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周爱荣律师还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被告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索赔近2000万元。周爱荣律师为被告代理,通过分解抗辩、重点突破、定性抗辩、违约金调减等策略,成功驳斥原告高额索赔诉求。法院仅部分支持工期及电缆损失,被告承担的总额约667万元,远低于原告最初索赔金额,且在关键法律定性上取得有利认定。
原告位某要求被告杨X偿还借款,同时要求账户提供人王X在15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周爱荣律师代理王X,严守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出借银行账户行为本身不当然产生民事责任,有效切割王X与借款事实的关联。最终,法院判决仅由杨X偿还借款本息,王X不承担任何责任。
周爱荣律师先后就读于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拥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双重专业资质,擅长民商、经济案件及刑事辩护,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大量胜诉案例。她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高效的办案节奏与真诚的服务态度,收获了客户的满分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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