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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索要21000元贷款服务费,律师如何为当事人减至6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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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51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薛立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2人 执业16年
律所:江苏惟开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01058006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851561933
代表案例:2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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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起贷款中介服务合同纠纷中,原告某咨询公司起诉被告王X,主张依据协议要求其支付21000元服务费及利息。被告王X称原告未提供实质服务。薛立新律师作为王X代理人,指出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对关键信息不知情、贷款系被告独立完成等问题。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服务存在瑕疵,将服务费减至6300元,驳回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
被索要21000元贷款服务费,律师如何为当事人减至6300元?

一起贷款中介服务合同引发的小额诉讼纠纷中,原告某咨询公司起诉被告王X,要求其依据《商务咨询服务协议》支付6%的服务费共计21000元及利息。被告王X表示原告仅将其带到金融机构门口就离开,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却索要高额服务费。接手该案的薛立新律师,是江苏惟开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律师,在江苏南京执业,擅长合同、公司、股权等多个领域。

薛立新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三项关键抗辩。一是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未参与贷款审批、资料整理等核心服务;二是原告对贷款关键信息不知情,对贷款金额、利率等基本事实表述错误;三是贷款系被告独立完成,原告未提供合同约定的多项服务。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薛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服务存在明显瑕疵,结合被告实际获得贷款的事实,酌定服务费为6300元,驳回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

除了这起案件,薛立新律师还处理过其他复杂的法律纠纷。在一起公司注销追债30万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某建筑公司要求已注销公司的股东顾X、杨X对3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顾X面临巨额债务风险,薛律师作为顾X的代理律师,围绕核心焦点进行有力抗辩。他通过银行流水还原资金走向,证明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举证证明顾X仅为代持股东,未参与公司经营;指出原告要求股东担责的依据不成立。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薛律师的抗辩意见,判决30万元借款本息全部由实际借款人张X承担,顾X、杨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还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胡X通过案外人杨某的银行卡借给被告曹X20万元,到期后曹X拒不还款。庭审中,曹X提出强力抗辩,否认向胡X借款。薛律师围绕三个关键点构建完整证据链,锁定借贷合意,证明账户实际使用人,否定“已还给父亲”的说法。法院最终认定胡X是真实出借人,判决曹X归还20万元本金及利息。

多年来,薛立新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凭借精准的证据梳理、严谨的法律论证和高效的庭审辩护,为当事人解决了众多复杂的法律问题,践行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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