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律师毕业于新疆财经大学法学本科,是中共党员,在民商事法律实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所在的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有专业团队协作,可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王婷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逾50件,还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专业能力证书。
2013年,王婷律师接到了某地质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该公司在2013年与某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煤矿普查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公司依约完成了全部勘查服务工作,但被告长期拖欠服务款项1,362,565元。经多年多次催要无果,该公司决定委托王婷律师提起诉讼。王婷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同、补充协议、履行凭证、催款记录等证据,固定欠款事实与金额。在诉讼中,她坚持全额回款的核心目标,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她围绕欠款真实性、合法性、诉讼时效等关键问题充分阐述意见,促使被告认可欠款事实,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支付且全额给付的调解方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全额支付原告合同欠款1,362,565元,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被告分期支付款项,任何一期违约,原告可就剩余全款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自2013年起算的逾期利息。
此后的十年间,王婷律师并未与该企业断了联系,她会定期回访企业,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法律需求。该企业也因王婷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对她十分信任,还向其他企业推荐过王婷律师。
十年后,该企业又遇到了麻烦。该企业作为被告,被某建材公司起诉。原告某建材公司向某建设工程分包方供应混凝土,因分包方拖欠货款,原告以该企业项目部出具承诺函为由,将该企业与分包方一并起诉,要求共同支付货款237万余元、违约金23万余元及律师费7万元,主张该企业构成债务加入,应承担全额连带付款责任。
这次的案件与十年前的合同欠款纠纷有很大不同。十年前是陈年合同欠款纠纷,主要是固定欠款事实和金额;而这次是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焦点是项目部出具的承诺函是否构成有效债务加入。王婷律师调整了策略,她提出项目部系内部职能部门,无权对外作出债务加入或担保;承诺函仅为监管督促意思表示,不具有代为付款的债务加入效力;该企业对外担保/债务加入需经股东会决议,原告未尽合理审查义务;该企业已与分包方结算工程款,不应重复承担付款责任。
法院最终采纳了王婷律师的核心观点,认定案涉债务加入行为无效,并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法院判决货款及逾期利息由分包方独立承担;该企业仅对分包方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及高额违约金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及分包方分担,该企业实现大幅减责。
后来该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选律师就得看她在案件结束后会不会主动关心企业后续的情况,王婷律师就是这样让人放心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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