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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遇反悔,律师多招破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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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39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汉涛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620191009651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260167875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毕业于厦门大学,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办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案件,劳动纠纷等,刑事辩护,申请过取保候审,代为会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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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借名买房后对方反悔,房屋还被抵押给第三人,这让实际出资人陷入困境。刘汉涛律师接手此案后,通过整合出资证据、权属确认文件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有效破解被告“共同出资”抗辩,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强化说服力,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房屋归原告所有。其证据思路集中在“构建证据闭环,结合常理质证”。
借名买房遇反悔,律师多招破困局

借名买房,本是出于家庭内部的无奈之举,却不想引发一场物权确认纠纷。接手此案的刘汉涛律师,执业6年,专注民商事经济纠纷公司股权、建设工程等领域。

本案原告林先生与陈女士系夫妻,他们因家庭矛盾,将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屋暂时登记在侄子林某及侄媳彭女士名下。林某曾出具《房屋产权确认书》,明确原告为实际产权人,自己仅为名义业主。然而,当原告要求过户时,彭女士却不予配合,林某也因妻子反对无法履行承诺。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有《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产权确认书》、通话录音以及持有房屋钥匙和原始产权证原件等。但被告辩称房屋是共同出资购买,且已返还原告购房款,还将房屋抵押给了信用社,这使得案件变得复杂,关键证据面临被质疑的困境。

刘汉涛律师介入后,系统梳理了关键证据链。他收集《房屋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证明全部购房款由原告支付;以《房屋产权确认书》明确原告为实际产权人;用通话录音证实被告承认房屋系原告全款购买且愿意配合过户;强调原告持有房屋钥匙及原始产权证原件,而被告通过挂失补办新证的行为不符合真实产权人的做法。

庭审中,被告提出“共同出资85万元”“已通过转账、车辆折价等方式返还购房款”的抗辩。刘汉涛律师逐笔分析转账记录,指出被告陈述的出资份额及支付项目前后矛盾,款项金额与购房款不一致,转账时间跨度长且零碎,且双方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无法证明系用于支付本案购房款。对于被告称《房屋产权确认书》系为缓解夫妻矛盾不得已出具的辩解,律师当庭指出其违背逻辑。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原告方的证据链,认定被告的抗辩理由“不符合常理”“有悖日常生活经验”,判决确认房屋归原告所有。

刘汉涛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注重构建完整的证据闭环,将各类证据相互印证,形成无懈可击的证据链。同时,善于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在质证和辩论中强化说服力,有效应对被告的抗辩和复杂的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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