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建筑行业多年的张老板,经营着一家颇具规模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张老板的公司与某投资建设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接了一项大型工程。合作初期,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有序推进项目,工程进展顺利。张老板一直认为,只要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然而,到了工程结算阶段,问题出现了。投资建设公司与张老板的公司在工程造价和工程量上产生了严重分歧。投资建设公司自行制作了结算材料,并提交了一份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一审法院直接采信了这些材料,作出了对张老板公司不利的判决。张老板傻眼了,他觉得一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采信的证据也存在明显问题。自己辛苦完成的工程,不仅拿不到应得的工程款,还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张老板四处打听,希望能找到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他扭转局面。
经同行介绍,张老板了解到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的曹方律师。曹方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虽然执业时间不长,但已经办理了大量民商事与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处理。张老板与曹方律师见面后,曹方律师仔细听取了张老板的陈述,并表示一审判决确实存在问题,有很大的上诉空间。曹方律师的专业分析让张老板看到了希望,他当场决定委托曹方律师代理二审诉讼。
曹方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全面复盘一审案件材料,仔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作为刑事辩护组成员、婚姻家事组核心成员,曹方律师严谨的工作态度在这个案件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他发现一审法院直接采信被上诉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自行制作的结算材料作出判决,存在关键事实未查清、证据采信不当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曹方律师精准提炼出两大核心上诉理由。一是案涉工程中强电工程的施工主体及工程量未查清,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载明有强电工程造价,但被上诉人自行制作的结算材料却未体现该部分,一审未核实该部分是否为上诉人实际施工;二是金属面油漆项目并非无工程量,该项目已实际施工,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却将其全部核减,一审未对该实际施工事实予以查清。
同时,曹方律师围绕上诉理由,整理二审调查所需的相关证据,明确各方就实际施工项目、工程量存在的重大争议。在庭审及调查中,曹方律师清晰地向二审法院阐述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漏洞,论证案涉结算材料存在不客观、不准确情形,不应被直接采信,充分主张本案需进一步查清事实后方能作出裁判。
最终,依托曹方律师精准的争议焦点梳理、充分的事实论证及专业的上诉主张,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曹方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法作出民事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同时裁定退回上诉人预交的全部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人的上诉诉求得到全面支持。
曹方律师提醒广大建筑行业从业者,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工程造价、工程量等关键条款要仔细审查。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一旦发生纠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