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园艺植物销售生意的原告公司,一直以来业务开展顺利。2023年11月,被告万某因经营需求,与原告公司达成了口头买卖合同。双方通过微信沟通供货细节、核对账目,合作过程中,原告公司按照被告要求陆续履行供货义务,每次供货后都会通过微信向被告发送开单记录,双方也定期通过微信对账确认欠款金额。在大家的认知里,这种合作模式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基于双方的沟通和交易习惯,也算正常。
然而,到了2025年,事情出现了变故。经最终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公司货款156594元。对账后,原告公司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被告催要该笔货款,但被告始终拖延推诿,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公司陷入了困境,一方面没有书面合同,担心难以证明双方的买卖关系;另一方面,货款无法收回,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这种情况让原告公司十分焦虑,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四处寻求解决办法时,原告公司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了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该律所由张云顺、杨艳、阿贵忠3名资深合伙人领衔,合伙人均拥有近20年执业经验,分别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领域,均为业内专家。原告公司在了解到律所的专业实力和丰富经验后,决定委托其代理此案。接待原告公司的是擅长合同纠纷的张云顺律师,他从事律师职业已有十八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主要办理合同、民商诉讼案件及公司非诉法律事务,还曾在多家企业集团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熟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张云顺律师仔细查看了案件的相关材料后,指出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微信聊天记录、开单记录等电子证据可以作为关键证据,这让原告公司看到了希望,当场决定委托。
张云顺律师作为云南省优秀商事律师,他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迅速展开行动。他精准梳理案件事实,针对本案无书面买卖合同的特点,重点梳理微信聊天记录、开单记录、对账记录等电子证据,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固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欠款金额,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有效规避了“无书面合同难以认定买卖关系”的法律风险。同时,他精准适用法律,结合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准确确定诉讼请求,合理主张资金占用费,既最大限度维护原告公司财产权益,又确保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万某经人民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证据材料及质证意见。面对这种情况,张云顺律师充分利用证据优势,在庭审中围绕原告诉讼请求,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开单记录截图、微信付款记录、保全费发票等核心证据,清晰证明了原告公司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已全面履行供货义务、双方对账确认欠款金额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相关费用的事实。
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万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公司货款156594元及相应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432元、保全费1303元,由被告万某负担;驳回原告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通过这个案例,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在进行商业交易时,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没有书面合同,也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电子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遇到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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