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是一位有投资眼光的人,2024年9月,他与王XX签订了《股份代持协议》,约定自己出资18万元,由王XX代持云南XX公司10%股份。起初,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黄先生依约支付了款项,满心期待着投资能带来回报。
然而,事情并没有朝着预期的方向发展。双方后来协商由王XX退还全部出资款,王XX只退还了5万元,剩余的13万元却一直未支付。更让黄先生气愤的是,他发现该公司已被转让。黄先生多次催要剩余款项,但王XX却坚称这是投资行为,公司经营亏损,应按比例结算,只愿意退还部分款项。黄先生陷入了困境,自己的钱似乎就要这样没了,他心急如焚,却又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黄先生绝望之际,他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了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的汤思骑律师。汤思骑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十余年,是兼具政务思维与法律专业素养的复合型法律从业者,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朋友告诉黄先生,汤律师处理案件思路清晰、直击核心,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节点与法律要点。黄先生抱着一丝希望找到了汤律师,汤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指出双方已就退还全部出资款达成了合意,这一点将是案件的关键。黄先生听后,觉得找到了救星,当场决定委托汤律师代理此案。
汤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积极为黄先生收集证据。在庭审过程中,面对王XX提交的与案外人签订的协议、单方制作的经营数据等与本案无关的证据,汤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对这些证据不予采信。法院经过审查证据,确认了原被告签订代持协议、原告出资18万元、被告退还5万元、案涉公司股权已转让及原告为维权支出律师费5000元等事实。对于案涉款项性质、双方是否达成退款合意、款项支付及相关费用承担等争议焦点,汤律师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辩论,明确指出双方已就退还全部出资款达成合意。
最终,法院支持了汤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王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XX退还130000元;驳回原告黄X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58元,由原告黄XX承担303元,被告王XX承担5755元;保全费3029元,由原告黄XX承担151元,被告王XX承担2878元;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通过这个案例,汤思骑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和进行投资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遇到纠纷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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