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工程合作的纠纷并不少见。很多人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往往不清楚该如何正确处理,甚至可能面临刑事指控的风险。今天我们就来讲述一起关于工程诈骗指控的真实案件,看看专业律师是如何为当事人成功辩护的。
当事人吴某是某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市政工程合作协议,并收取了对方600万元的工程保证金。然而,由于政府规划调整,项目被迫终止,双方就保证金退还事宜产生了纠纷。建筑公司以“吴某虚构工程、骗取保证金”为由报案,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指控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这种困境下,吴某找到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丁子宸律师。丁子宸律师可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2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在经济犯罪类案件方面有着深厚的专业积淀。
丁子宸律师接手案件后,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首先是定性辩护,他全面梳理了涉案工程的招投标文件、政府批复文件、合作协议、会议纪要及资金流水。通过这些证据,证明涉案工程是真实存在的,吴某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开展了前期筹备工作。项目终止是因为政府规划调整这一不可抗力因素,并非吴某虚构工程。而且,保证金全部用于工程前期的场地租赁、人员工资、材料采购等合理开支,这说明吴某并没有非法占有保证金的主观故意。
其次,丁子宸律师在证据链上进行了击穿。他当庭指出,被害人(建筑公司)的陈述前后矛盾,其提交的“吴某虚构工程”的证据都是单方陈述,没有客观书证来佐证。关键证人是被害人公司的员工,与被害人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具有客观性。检察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也存在金额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问题,依法不能被认可。所以,全案证据并没有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
最后,在法律适用方面,丁子宸律师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他当庭论证,这起案件实际上是典型的民事合同纠纷,双方应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保证金退还问题,不应该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吴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犯罪。
经过丁子宸律师的努力辩护,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他的全部无罪辩护意见,判决吴某无罪并当庭释放。吴某的公司得以正常经营,名誉及财产权益也得到了全面维护。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在面对类似的工程纠纷时,一定要正确区分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很多人可能会错误地认为只要涉及金钱纠纷就是诈骗犯罪,其实并非如此。在这个案件里,就是因为政府规划调整这样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终止,从而引发了纠纷,这本质上是民事合同纠纷。
对于普通当事人来说,在遇到工程合作相关的纠纷时,首先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资金流水、会议纪要等。如果不幸面临刑事指控,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像丁子宸律师这样的专业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从案件细节切入,精准把握辩护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要警惕法律风险。在签订工程合作协议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一些条款不清晰而引发纠纷。如果遇到问题,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不要轻易采取极端的手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总之,在法律面前,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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