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投资协议书,看似是投资合作,实则暗藏借贷玄机。原告A某因被告B某长期拖延还款,无奈之下委托黄亚青律师处理此案。
接案第1天,黄亚青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仔细梳理全部案件材料。发现被告B某系原告A某外甥,20XX年X月,被告以购车经营为由,与原告签订共同投资协议书,约定原告出资XXX元,无需参与经营、不承担任何风险,每月固定收取分红XXX元。20XX年X月,被告又向原告借款XX元。合作及借款期间,被告仅支付XXX元收益,长期拖欠剩余款项。20XX年X月X日,被告出具还款承诺书,明确约定逾期还款需承担原告产生的律师费、违约金等全部维权成本,但后续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准备阶段,黄亚青律师精准拆解本案核心法律争议。一方面,多方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理清“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特征和认定标准;另一方面,多次与原告沟通,收集补充相关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接案第3天,黄亚青律师根据收集到的证据,针对性制定诉讼策略。
庭审阶段,黄亚青律师重点突破本案关键难点。一是穿透认定法律关系,明确案涉协议虽名为投资,但原告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收益,完全符合“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特征,固定双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二是精准核算利息,严格依据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分段梳理利息计算标准,剔除超出法律上限的无效利息,固定合法利息诉求;三是依据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明确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约定合法有效,全力主张维权费用由被告全额赔付。庭审全程严谨举证、规范辩论,补足案件证据链条,有效应对被告缺席庭审的审理情形。
最终,法院全面采信黄亚青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依法认定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支持原告核心诉求。被告B某于限期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XX元及合法利息XXX元,后续利息按法定标准计算至清偿完毕;偿还原告单独借款本金XXX元;全额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XXX元。仅驳回原告超出法律保护上限的部分利息诉求,案件诉讼费用大部分由被告承担,最大限度维护了原告的经济权益。
这次经历对黄亚青律师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之后在处理类似民商事案件时,他会更加注重对合同性质的深入分析,不被表面形式所迷惑,精准把握法律关系。同时,在利息核算等方面也会更加严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黄亚青律师自2009年事法律工作,是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在民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也彰显了他扎实的专业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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