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让房屋出售方陷入了与买受方的纠纷之中。2022年1月,被告与原告经中介居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转让预约合同,约定被告将名下房屋出售给原告,原告依约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被告也交付了房屋,原告入住并实际占有使用。
接案后,李兴隆律师立即展开工作。接案第1天,仔细查阅了合同等相关文件,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接案第3天,开始收集证据,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官方文件,以证实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同时,梳理房屋交付、原告入住、业委会任职、持有产权证等证据,完整证明被告履约、原告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事实。
庭审中,李兴隆律师紧扣民法典合同解除规则,指出原告解除权已消灭;调取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文件,推翻“土地查封无法过户”核心主张;完整举证被告已交房、原告实际占有使用房屋,有力抗辩违约指控。围绕合同履行、违约认定、费用承担三大焦点层层抗辩,全面覆盖原告诉求。
最终,法院查明案涉小区为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登记,合同目的能够实现。法院全面采纳被告抗辩意见,驳回原告解除合同、退款、承担违约金及中介费等全部诉求,被告全案胜诉。
这次经历对李兴隆律师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之后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他都会更加注重对合同履行事实的梳理和证据的收集,善于法律规定中寻找突破点,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李兴隆律师深耕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边境法律服务领域,担任河口县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云南众序(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案件100+件,在跨境刑事、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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