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看似普通的离婚官司,却有着令人意想不到的反转。2026年,女方W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男方ZX离婚,还提出了一系列诉求:婚生子小Z由自己抚养,男方自2026年1月起按2700元/月标准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总计518400元,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储蓄27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这诉求乍一看,似乎合情合理。
原来,原、被告2019年相识恋爱,2023年生育一子小Z,2025年补办结婚登记。婚后,两人因家庭琐事频繁争吵,还相互怀疑对方存在婚姻不忠行为,矛盾持续激化。2025年11月,女方携孩子离家,随后便提起了离婚诉讼。
对于原告的诉求,很多人可能觉得,女方抚养孩子,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和分割财产是理所应当的。但实际上,这里面存在着不少普通人容易忽略的法律误区。比如,原告主张一次性支付高额抚养费,却没有充分考虑到被告的实际经济情况和法律规定;而分割共同财产的诉求,也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
在这关键时刻,男方ZX找到了云南鸣威律师事务所的侍晓睿律师(执业证号:15303202011206976)。侍律师就像一位解谜人,迅速找到了案件的关键所在。她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发现原告存在婚姻不忠、赌博陋习,且无稳定收入与居所,这些情况都表明原告不适宜抚养子女。同时,被告无额外存款,不存在可分割的夫妻共同储蓄。
为了固定证据,侍律师协助当事人收集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关键证据。在法庭上,她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就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提出了合法有据的代理意见。她指出,离婚原因系原告存在婚姻不忠、赌博陋习,并非原告诉称理由;原告无稳定收入与居所,且有赌博恶习,不适宜抚养子女,请求婚生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被告无额外存款,不存在可分割的夫妻共同储蓄;原告主张一次性支付高额抚养费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即便法院判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应按800元/月定期支付,同时保障被告探视权。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侍律师的部分意见。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婚后感情破裂,均同意离婚;婚生子长期随原告生活,法院判令由原告抚养;结合被告收入、家庭负担(需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及当地生活水平,抚养费按800元/月定期支付;原告主张的共同财产分割无充分证据佐证,未予支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最终判决:准予W某与ZX离婚;婚生子小Z由原告抚养,被告自2026年4月起每月26日前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这场离婚官司中,侍晓睿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抗辩,削减了原告不合理的诉求,为当事人大幅减轻了经济负担。她在处理离婚纠纷这类案件时,已经有了不少成功案例。她熟悉司法实践、办案流程及裁判尺度,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要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细致、靠谱的法律解决方案。就像在这个案件中,她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还还原了案件的真实情况,维护了当事人的声誉。她用专业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愧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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