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汽车销售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这一结果着实令人意外,毕竟原告新车出现问题索赔似乎合情合理。下面我们倒推整个案件过程。
2023年12月,原告与本地正规汽车销售公司签订购车合同,花费38万余元购买一辆高端轿车,通过首付加按揭付清全款,2024年1月完成车辆交付。交付前,销售公司对车辆做了全面PDI检测,各项指标合格;交付时,原告现场验车无异议,签字确认后提车。
然而,原告提车后不久,称车辆出现异响、显示屏黑屏、倒车影像故障等问题,多次到店检测维修。销售公司多次排查,仅发现中控台偶发轻微异响,无严重安全故障,且原告车辆曾发生事故,不排除异响与事故相关。但原告坚持认为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车、赔偿购置税、保险费、按揭违约金等共计52万余元,还要求更换全新车辆。
在此关键时刻,北京中银(兰州)律师事务所的秦博杰律师(执业证号:16201201810057892)接手了此案。秦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抗辩点,制定全方位应诉策略。一是提交完整PDI检测报告、交付确认单,证明车辆出厂、交付均符合标准,原告验车无异议;二是依据“三包规定”,指出异响属轻微偶发故障,非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未达累计维修次数要求,不符合退车换车法定情形;三是说明购置税、保险费为购车必要支出,保险已享受保障,按揭违约金未实际发生,均与销售公司无关;四是提出原告车辆曾发生事故,不排除异响由事故引发,不应归责于车辆本身质量;五是强调生产厂商非合同主体,无需承担责任,销售公司已尽维修义务。
庭审中,原告坚称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提交维修记录主张退车。秦律师逐一质证,清晰说明异响为轻微偶发问题、不影响安全使用,有力反驳“严重质量故障”主张;同时明确原告各项索赔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销售公司已全面履行销售及售后义务。
普法提醒: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索赔时,要注意收集证据,明确法定的退换货条件。销售方则要保存好商品交付时的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以便在纠纷发生时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这起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争议大、索赔金额高,对汽车销售企业风险极高。秦博杰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严谨的证据梳理,成功为汽车销售企业化解了大额索赔风险。他从车辆交付时的质量情况、法定退车换车条件、原告损失主张的合理性等多个方面进行抗辩,有力地反驳了原告的诉求。在庭审中,面对原告的坚持和证据,秦律师能够冷静应对,逐一质证,充分展现了他在消费维权、产品质量抗辩类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庭审把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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