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遇到纠纷时,要么不知所措,要么处理方式不当,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下面就通过两起不同类型的案例,来看看专业律师是如何处理纠纷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殷XX在禁渔期驾驶无证皮筏船,用禁用的“地笼”在胶州XX海域捕捞。收网返岸时被执法人员查获,当场查获地笼和渔获物。经鉴定,其使用的渔具属禁止使用的渔具。公诉机关提起刑事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的徐靖松律师接手此案后,准确把握认罪认罚、坦白、初犯偶犯等法定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避免了被告人被收监执行。同时,徐律师协助被告人在审理期间主动预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展现了被告人良好的认罪态度,为缓刑适用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且,徐律师还协助被告人充分理解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为被告人争取了最大幅度的从宽处理。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因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已积极缴纳环境资源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依法从宽处理。
某物产公司与某橡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签订《销售订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混合橡胶。被告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双方签订《货物延期协议》。延长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未履行交付义务,原告遂诉请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律师费及诉讼保全保险费。被告辩称原告未履行先付款义务,构成违约。
徐靖松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被告已构成根本违约,因为被告未按《销售订购合同》及《货物延期协议》的约定交付货物,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同时,徐律师指出原告不构成违约,合同约定“先款后货”,但前提是被告提供货物信息及货权凭证,被告始终未提供,原告的付款条件未成就。此外,徐律师还主张被告应赔偿实际损失,因被告违约,原告被迫以更高价格向案外人采购同类货物,产生差价损失,被告应予赔偿。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未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原告未付款系因被告未提供货物信息及货权凭证,不构成违约;因被告违约,原告被迫以更高价格采购货物,差价损失应予赔偿。
通用实操建议
1.重视证据收集: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合同纠纷,证据都是关键。像非法捕捞案中的查获证据,合同纠纷中的合同协议、付款记录等,都要妥善保存。
2.了解法律规定:要对相关法律有一定了解,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在处理纠纷时才能心中有数。
3.积极沟通协商:在纠纷发生后,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避免直接走向诉讼。
4.寻求专业帮助:遇到复杂的纠纷,不要自己盲目处理,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5.配合律师工作:委托律师后,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以便律师更好地为你服务。
在处理这两起案件的过程中,徐靖松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办案能力。他在非法捕捞案中,精准把握法律条文和从宽情节;在合同纠纷中,清晰梳理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徐靖松律师执业于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702202010267111,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各类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纠纷,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不妨联系徐靖松律师,他会为你提供免费的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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