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王某某在上班前换衣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局认定视同工伤。生效判决确认王某某与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用工单位。然而,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派遣资质,还将王某某二次派遣至内蒙古某某特种钢管公司,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两公司分别以“无劳动关系”“无过错”等理由进行抗辩,这使得案件变得复杂棘手。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需按标准全额支付工亡待遇;用工单位违法二次派遣,要对劳动者损害与派遣单位连带赔偿,但两公司拒不担责,给维权带来极大困难。
杨洋律师接案后,首先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违法二次派遣以及劳动关系和工伤认定。为了夯实证据链,他收集了生效判决以证明劳动关系,调取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文件,还搜集了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派遣资质却进行二次派遣的相关证据。在庭审中,他有力地反驳了两公司的抗辩。针对“无劳动关系”的说法,他用生效判决进行回击;对于“无过错”的主张,他指出违法二次派遣的事实,强调其过错责任。从接案开始,杨洋律师就有条不紊地推进各个程序,全程代理仲裁、一审、二审。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工亡待遇919844元,其中包头市某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丧葬补助金43164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76680元,内蒙古某某XX代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驳回了两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这一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工亡家属的合法权益。
结合内蒙古地区办案经验,在劳动工伤案件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像本案中,生效判决、工伤认定文件、派遣资质证明等证据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支撑了诉求。同时,要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在遇到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时,律师要精准锁定核心争议点,通过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逻辑,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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