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绍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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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农资经销主体与被告建立了多年的供货合作关系,然而被告长期用假名签署欠款凭证与收货单据,还拖欠了多笔货款。一审时,被告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判决驳回了农资经销主体的全部诉求。农资经销主体慌了,他们辛苦经营,却遭遇这样的结果,多年的货款眼看就要打水漂。这时,他们找到了成都的吴绍俊律师。吴绍俊律师初步判断,这起案子的难点在于如何打破一审关于诉讼时效的认定。
吴绍俊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情况很棘手。被告使用假名签署单据,导致原告长期无法获取其真实身份信息,这使得证据链存在很大缺失。而且一审已经认定诉讼时效届满,要想推翻这个判决并非易事。但吴绍俊律师没有退缩,他决定从两个关键维度展开突破。
首先,吴绍俊律师花了大量时间梳理案件全流程证据。他发现被告以假名签署单据,让原告虽多次主张权利、向公安机关求助,却因被告身份不明无法有效维权。这种情况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情形,因为原告是因客观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同时,原告直到2022年才明确被告真实身份,此时才满足“有明确被告”的起诉条件,所以诉讼时效应从这时起算,一审的时效认定存在根本性错误。其次,他全面核对案涉的全部欠款凭证、送货单据及通话记录。确认被告对以假名签署的欠据、送货单真实性无异议,对应货款金额也能明确核算,不存在被告所说的“已现金结清、单据未收回”的情况,欠款事实清晰可查。
在二审中,吴绍俊律师围绕“诉讼时效未届满”“欠款事实成立”这两大核心,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并精准阐述法律意见,逐一驳斥被告的抗辩观点。随着吴绍俊律师的努力,案子有了实质进展,二审法院开始重视他们提出的观点。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吴绍俊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法院撤销了一审驳回原告诉求的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全部认定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一、二审诉讼费用也由被告按比例承担。吴绍俊律师在这起案子中的核心价值在于,他没有被一审的判决束缚,而是深入挖掘案件细节,用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论证,让模糊的事实变得清晰,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从这起案子可以看出,吴绍俊律师相信,再复杂的纠纷也怕“较真”两个字。他较真每一张证据、每一处时间节点、每一个法律条文。对于陷入纠纷的人而言,找到一个愿意逐页翻材料、深入研究案件的律师,可能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