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郎某于2022年10月入职某塑磁科技公司,按小时计酬。2023年12月,郎某与公司就受伤及工作安排事宜发生沟通后,自12月28日起未再出勤,公司考勤记录记为“旷工”。随后,郎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年终奖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各项金额总计约10万元。昆山的魏艳梅律师接受公司委托后,发现案件棘手之处在于员工多项主张看似都有一定依据,且部分证据对公司不利。
突破口不在员工的主张,那在哪里?魏艳梅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工作。她仔细研究公司与郎某签订的《临时用工协议》,发现其中载明了双方主体、协议期限、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魏律师认为可以主张该协议具备劳动合同性质,以此大幅压缩二倍工资期间。同时,她还收集了考勤记录,以证明郎某是自行缺勤,并非公司辞退。此外,魏律师查阅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比公司给郎某的计酬标准,发现远高于当地标准,这为驳回加班费请求提供了有力支持。经过魏律师的努力,案子有了实质进展,公司的抗辩开始得到仲裁委的关注。
证据组织到位后,局面开始变化。在仲裁过程中,魏律师运用证据抗辩的手段,向仲裁委详细阐述公司的观点。对于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采纳魏律师的意见,认定《临时用工协议》属于书面劳动合同,但由于协议签订日期晚于用工之日,公司仍需承担部分二倍工资责任,最终二倍工资差额仅计算约3.5个月,金额12,743.42元,较员工主张的62,199.17元减损近5万元。对于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仲裁委根据考勤记录和录音证据,认定用工关系因郎某自行缺勤而终止,不存在违法解除,驳回该请求16,963.41元。对于加班费请求,仲裁委采纳魏律师主张的按小时计酬合法有效,驳回加班费16,215元及工资差额请求。年终奖部分,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2,425元。最终,仲裁委裁决公司仅需支付15,168.42元,成功为企业减损85%以上。魏艳梅律师在该案中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严谨的证据组织,为企业避免了高额的赔偿,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从这起案子可以看出,魏艳梅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善于从细节入手,通过对证据的深入挖掘和分析,找到案件的关键点。对于企业而言,在面临劳动纠纷时,找到像魏律师这样严谨、专业的律师,能有效降低企业的损失,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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