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万余元,这是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患方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在医疗纠纷案件中,这样高额的赔偿往往并不容易获得,尤其是本案中患者未行尸检、还曾在多家医院就诊,能取得如此结果,着实令人意外。
故事要回到2021年12月24日,患者B因腹胀在当地医院检查发现肝大、腹腔积液。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8日,患者至哈尔滨某医院住院治疗10天,入院时诊断为肝损伤,出院时诊断为急性肝功能衰竭、门静脉海绵样变等。出院后患者辗转北京多家医院求治,但因病情严重已无法进行肝移植,于2022年1月13日在家中死亡。患方认为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未及时排查肝炎病毒、未及时进行腹部血管成像检查导致延误发现门静脉海绵样变、未采用人工肝或肝移植等治疗措施、病历记载前后矛盾且涉嫌伪造医患沟通记录等过错。然而,患方手上的证据只是各医院的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而且没有尸检结果,这使得证明院方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变得异常困难。同时,患者在多家医院就诊,证据分散且复杂,进一步增加了案件的难度。
面对这样棘手的案件,姚凤东律师接手后,初始判断是要全面梳理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并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院方的过错及因果关系。于是,他开始了一系列行动。
首先,姚律师全面梳理跨省就诊证据。患者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四家医院就诊,他系统整理了各阶段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院方延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及错过肝移植时机。这一步为后续的索赔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其次,成功启动司法鉴定。他及时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意见认定院方存在多项过错、原因力为同等原因,这为索赔奠定了核心依据。当鉴定结果出来后,案件有了重大的转折,院方的过错得到了专业的认定。
然后,抗辩院方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张。针对院方提出的“未做劳动能力鉴定”“有农田出租即有生活来源”等抗辩,律师充分运用村委会、镇政府证明及病历材料,说服法院认定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正确计算生活费,避免了大额赔偿被剔除。
最后,二审应对。在院方上诉后,律师提交详细答辩意见,援引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成功维持一审判决,特别是保住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全额。
复盘本案,姚律师做对了几个关键判断。一是在证据复杂分散的情况下,他没有盲目起诉,而是先全面梳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二是及时启动司法鉴定,以专业的鉴定意见作为索赔的核心依据;三是在面对院方的抗辩时,充分运用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有力反驳。
对于同类的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有一条重要规律:全面、系统地整理证据是关键。无论是病历、费用票据还是相关证明材料,都要进行细致的梳理和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及时启动司法鉴定,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来确定过错和因果关系,为索赔提供有力支持。在面对对方的抗辩时,要充分运用相关材料进行合理反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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