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里,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并不少见。委托人余某(女方)与被上诉人余某(男方)的离婚纠纷,经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法院以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但余某认为双方长期矛盾无法调和,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这类一审未判离、当事人又坚决想离婚的案件,朱邺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处理过不少。
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审法院认为感情未完全破裂,而余某则觉得婚姻已无法继续。
朱邺律师所在的云南众济(曲靖)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朱邺律师全面梳理案情,仔细研判一审判决思路。她拥有法学本科学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云南大学),这让她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时,能更精准地把握法律和事实。二审中,朱邺律师围绕委托人诉求,积极与法院、对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充分释明双方婚姻现状及无和好可能的客观事实,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若存在长期矛盾且无法调和等情况,可认定感情破裂。在本案中,双方长期矛盾无法解决,符合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后登记在余某名下的大众牌汽车归委托人所有;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本案二审圆满结案。
朱邺律师在处理财产分割纠纷时,同样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有类似离婚处境的人来说,若一审未判离且坚持离婚,可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通过合法程序提起上诉。同时,在处理纠纷过程中,积极与对方沟通,争取以调解方式解决,既能缩短诉讼周期,又能减少双方矛盾。
由此可见,一审不准离婚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无法解除。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依然可以实现离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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