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助力劳动者维权
未签订的劳动合同,让劳动者陈先生陷入了权益纠纷的困境。2013年12月23日,陈先生入职深圳市某公司担任供应计划总监,直至2014年12月31日离职,双方都未签订劳动合同。陈先生2014年1月工资为11553.86元,2月至11月的月平均工资为11961.45元。离职后,陈先生为维护自身权益,于2015年1月9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4年1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65000元。仲裁裁决公司应支付2014年1月23日至12月22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131859.5元,公司不服并提起诉讼。
芦睿律师接受陈先生委托后,做了多方面的工作。他仔细梳理陈先生的工资发放记录,精准计算出应得的二倍工资差额。同时,收集陈先生在公司工作期间的相关证据,如工作文件、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庭审中,芦睿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力地反驳了公司主张劳动合同无效的观点。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公司应向陈先生支付2014年1月23日至12月22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31859.5元,并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民间借贷纠纷帮借贷人追回欠款
2012年10月19日,陈先生出借5万元给纪律,以银行转账方式先将款项支付给其女儿陈女士,再由陈女士转账至纪律账户,纪律出具了借条,约定两年内归还。借款到期后,纪律拒绝偿还。陈先生无奈之下,于2015年1月15日起诉至法院,要求纪律偿还借款5万元及自2014年10月20日至起诉之日的利息100元。
芦睿律师接手此案后,整理了借条、转账凭证、户口簿等关键证据。他认真分析案件情况,确认借款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庭审中,由于纪律未到庭参加诉讼,芦睿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清晰的陈述,让法院采信了陈先生的主张。
法院最终判决纪律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陈先生偿还款项5万元及利息100元。
芦睿律师自2004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22年,是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武汉大学。他擅长婚姻继承、经济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在深圳本地法律服务市场深耕多年,熟悉深圳各区法院、检察院办案流程与裁判思路。在这两起案件中,芦睿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体现了其出色的证据搜集能力和庭审应对能力,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这种注重证据收集和法律依据运用的操作逻辑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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