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自家院内种植了679棵罂粟,被查获后,公诉机关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了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但被告人心有不甘,希望能争取更轻缓的处理结果,于是委托了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袁燕律师(执业证号:13413201511625514)担任其辩护人。
袁燕律师接收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她重点核实被告人种植目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表现。发现被告人种植罂粟仅为观赏,无贩卖、牟利或制造毒品的主观目的,种植地点为封闭自家庭院,未造成任何实际社会危害;且被告人年事已高、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配合调查。
考虑到被告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直接否定其效力风险极大。袁燕律师以“认罪认罚基础上,结合全案情节可进一步从宽处理”为核心思路,既尊重被告人已签署的具结书,又重点论证本案存在超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考量的特殊从宽情节,避免被认定为反悔认罪认罚。
袁燕律师紧扣《刑法》关于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围绕“犯罪情节轻微”展开多维度论证。一是被告人主观恶性极小,无任何牟利或扩散毒品的意图;二是行为社会危害性极轻,种植地点封闭、未造成危害后果;三是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四是结合其高龄、文化水平低的实际情况,适用免予刑事处罚更符合司法的人文关怀。
庭审中,袁燕律师针对公诉意见逐一回应,重点阐述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已体现认罪认罚从宽,但结合本案特殊情节,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请求法院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袁燕律师的辩护意见,未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无需执行拘役、缓刑,也无需缴纳罚金,彻底消除了刑事处罚对其晚年生活的影响。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遇到刑事案件别慌,关键是要找对律师。而且大家一定要知法守法,别触碰法律红线。
本案中,被告人原本面临着拘役和罚金的处罚,在袁燕律师的努力下,成功免予刑事处罚。袁燕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件,其中刑事领域相关案件数百余件。她在办理此案时,精准挖掘案件细节,构建合法合规的辩护逻辑,规避认罪认罚反悔风险,兼顾程序合规与实体权益,还平衡了打击犯罪与司法温度。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袁燕律师,用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法律无情,人有情,专业律师能为你在困境中找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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