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XX,一名普通的建筑工人,在江苏句容为山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一次工作中,我不幸受伤,经认定为工伤,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这本该是能获得合理赔偿的情况,可公司却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我受伤后无法正常工作,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一下陷入了困境。当时的我,愤怒又无助,面对复杂的工伤赔偿流程和公司的态度,完全不知如何下手。
在我迷茫之际,经朋友介绍,我认识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陈律师有着大学本科学历,从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3201202210482512。他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在江浙沪皖地区帮助了众多劳动者成功获得工伤赔偿。
打动我的是,陈律师没有像有些律师那样一上来就打包票,而是花了很长时间仔细询问我的情况,帮我分析案件的难点。他提到这种跨区域的工伤案件,他处理过很多,有着丰富的经验。他还主动跟我说,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最适合我的维权方案,让我安心。
委托陈律师后,他马上行动起来。他系统地梳理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工资记录、医疗记录等关键材料,为每一项诉求都准备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确计算出我应得的各项待遇。在整个办案过程中,陈律师每周都会主动跟我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让我能随时了解案件动态。每次有重要的决策,他都会详细跟我解释,让我参与到案件的处理中。
开庭前一天晚上,陈律师还在修改代理词,并且发给我确认,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特别感动。他还考虑到我的经济状况,告诉我哪些证据我自己去调取会更省钱,而不是一律代劳收费。
在仲裁庭上,陈律师展现出了超强的专业能力。他与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多轮沟通,一方面向对方阐释法律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他创造性地提出了“分轨处理”的调解方案。这个方案既明确了用人单位的直接赔偿责任,又确保了我能够顺利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避免了因用人单位不配合导致我无法申领待遇的风险。
最终,在句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自调解书签收之日起30日内向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29508元;双方还会在10日内共同为我办理工伤待遇申领手续,所得款项归我所有。
如果不是陈律师制定了“快速调解、分类处理”的诉讼策略,进行了充分的证据准备,以及在仲裁庭上据理力争并提出巧妙的调解方案,我可能要经历漫长的仲裁、诉讼程序,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不一定能拿到应得的赔偿。陈律师用他的专业和负责,让我在短时间内解决了跨区域工伤待遇争议,顺利获得了赔偿,真的非常感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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