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千阳县某农家乐的经营者宋先生满脸焦虑地找到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时,李超律师就意识到这是一场硬仗。宋先生的农家乐面临着被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基层法院还仅确认处罚违法却未撤销,这让宋先生感觉自己的农家乐岌岌可危。
李超律师自2016年11月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行政法领域的执业经验,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他服务于陕西西安地区,律所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路501号启航时代广场B座6楼。从业10余年来,他一直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等多个领域,处理过各类行政案件1000+。在仔细了解案件后,李超律师冷静地对案件困境进行了分析。
表面看,这是一起普通的农家乐违法占地行政处罚纠纷。但李超律师连夜梳理后,发现三个“致命点”。第一,证据方面存在严重缺陷。相关部门认定原告擅自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农家乐,但其提交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所载明的土地权属与主张存在矛盾,且未查明相关土地是否为农村集体土地,同时也未套合原告违法行为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进行比对,无法证明案涉非法占用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使得作出没收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处罚缺乏事实依据。第二,法律适用错误。相关部门依据当地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确定罚款数额,该标准与现行行政法规规定的罚款标准明显冲突,依法不得适用。第三,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相关部门委托机构对案涉土地进行现场勘测时未通知原告当事人到场,违反相关办案规程;且在向原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原告的陈述、申辩期限尚未届满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保障原告的法定权利。
面对这些难题,李超律师凭借自己多年在行政法领域的丰富经验和团队协作的优势,制定了详细的破局思路。正是因为拥有多年行业经验以及对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深入了解,李超律师决定从证据重组、法律定性转换等方面入手。他带领团队对案件的所有证据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分析,找出了证据中的漏洞和矛盾点。同时,在法律适用上,准确指出相关部门适用法律的错误之处。在程序方面,强调相关部门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在上诉过程中,虽然原告提交的相关录音证据被法院认定与本案争议无关联未予采信,但李超律师并没有气馁。他继续围绕关键的证据、法律适用和程序问题进行有力的辩论。
最终,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撤销千阳县XXXXX局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千阳县XXXXX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重新作出处理,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被上诉人千阳县XXXXX局承担。拿到判决书时,宋先生激动不已,虽然没有直接表达感谢,但从他的眼神中能看出对李超律师的认可和感激。李超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责任心,为当事人挽回了局面,再次证明了他在行政法领域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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