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徐先生满脸焦虑地找到陈步青律师时,陈律师心里清楚,这注定是一场艰难的维权之战。徐先生是江苏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办事人员,被派遣到柬埔寨工作,在2022年8月6日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右踝部严重受伤。然而,公司却对工伤认定存在争议,徐先生的维权之路仿佛被蒙上了一层厚厚的迷雾。
陈步青律师,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已经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他深知这起跨国工伤认定案件的复杂性。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工伤认定纠纷,但深入分析后,却存在几个致命点。
首先,事故发生在境外,证据调取困难重重。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文书、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关键证据,获取难度极大。其次,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境外工作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为由进行抗辩,这无疑增加了工伤认定的不确定性。最后,需要协调国内外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面对这些难题,陈步青律师凭借多年的工伤案件处理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制定了一套周密的破局方案。正是因为他拥有丰富的工伤案件办理经验和对工伤政策的深入了解,才能想到这一步。
他指导徐先生全面梳理在柬埔寨期间的相关材料,包括当地诊所和医院的诊断记录、翻译件及公证认证文件。同时,收集能够证明事故发生时正在前往上班途中的时间记录、工作安排通知等,以及能够证明事故责任划分的相关材料。此外,他还协助徐先生整理了回国后在如皋市江安镇卫生院继续治疗的诊断证明,形成了完整的医疗证据链。
在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陈步青律师特别注重对“上班途中”这一关键事实的论证。他收集了徐先生当日的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通知、住宿地点与工作地点的距离证明等,用以证明事故发生时徐先生确实是在合理的上班路线上。对于“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要件,他指导徐先生尽可能收集当地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材料。
2023年7月11日,陈步青律师代理徐先生正式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然而,申请材料需要补正。他积极与工伤认定部门沟通,了解具体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材料。2024年3月20日补正材料收悉后,工伤认定部门于3月25日予以受理,并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在用人单位举证期间,陈步青律师准备了充分的答辩意见,针对可能提出的异议做好应对准备。
最终,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核实后认定:徐先生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致右踝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予以认定工伤。这一结果让徐先生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徐先生对陈步青律师的专业和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
陈步青律师的成功,不仅为徐先生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跨国务工人员的工伤维权树立了典范。他用专业的分析、务实的建议和勤勉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肯定。如果你在工伤维权方面遇到困难,不妨咨询这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相信他能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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